各有关单位:
现将《福建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征集2024年度福厦泉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协同创新平台项目的通知》(闽科新函〔2024〕9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积极组织申报。
申报流程及要求:
1、根据省科技厅通知精神,我校限牵头申报项目不超过2项、合作申报的项目不超过2项。我校申报项目数(含牵头和合作项目)若超过限制项目数,科技处将组织专家评审后择优推荐申报;
2、福厦泉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协同创新平台项目属于省科技厅统筹,设区市具体负责组织申报工作的项目类别,申报渠道为设区市科技局,目前各设区市相应的申报通知尚未发布,请有意向申报的项目负责人及时关注设区市科技局相应通知。如我校为牵头单位,请关注福州市科技局相应通知;如参与申报其他单位项目,请关注该牵头单位所在设区市科技局相应通知。
3、因福州市和其他设区市科技局通知尚未发布,按照省科技厅通知及结合往年经验,请各有意向申报的项目负责人于7月5日前(暂定时间)准备好相应的材料(所需材料可以参照“2023年福州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征集福厦泉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协同创新平台项目的通知”及闽科新函〔2024〕9号文件中的要求准备)。
4、各学院应当做好项目统筹推荐工作(含牵头和合作项目),建议每个学院推荐1项具有竞争力的项目,如无合适项目可不推荐;若推荐数超过1项,需学院教授委员会或者党政联席会讨论决定后,排序推荐(含牵头和合作项目),科研秘书应于2024年7月5日前将所需所有纸质材料(征集表、申请书、预算表、汇总表、信息表)按照通知要求提交科技处508(纸质件份数另行通知。学院申报数大于1项时需要汇总表加盖学院章),电子版材料发送至429809335@qq.com。
5、其他未尽事宜,以闽科新函〔2024〕9号文件及设区市科技局申报通知要求为准。
科技处联系人:夏老师 0591-22867469
附件:20240624-福建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征集2024年度福厦泉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协同创新平台项目的通知.rar
科学技术处
2024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