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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福建省第十五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3-03-24浏览:338设置

各有关单位:

  近日,省人民政府批准同意《福建省第十五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审实施细则》(以下简称《评审实施细则》),今年将组织开展省第十五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受理成果范围及奖项设置

  (一)受理成果范围

  为适应新时代哲学社会科学发展需要,本届设置23个学科评审组:1.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2.马列·科社;3.党史·党建;4.哲学、宗教学;5.理论经济;6.应用经济;7.管理学;8.统计学;9.政治学;10.法学;11.社会学(人口学)、民族学;12.历史学、考古学;13.中国文学;14.外国文学;15.语言学;16.新闻传播学;17.图书馆、情报与文献学;18.教育学;19.体育学;20.艺术学;21.台港澳问题研究、国际问题研究;22.科普读物;23.决策咨询。

  申报者要根据申报成果的内容和性质自行选择相应的一个学科评审组进行申报,以便按所报学科评审组进行评审。

  (二)奖项设置和名额

  本届奖项总额为280项,其中:一等奖30项;二等奖70项;三等奖150项;青年佳作奖(三等奖)30项。按照坚持学术标准、重视成果质量原则,允许各学科评审组各等次奖项名额空缺。

  二、申报资格与要求

    本届评奖申报成果范围是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或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未申报参评省第十四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的下列成果:1.著作(含专著、工具书、古籍整理、译著等);2.论文;3.研究报告(含调研报告、咨询报告等)。具体申报资格与要求,详见《评审实施细则》有关规定。

    为保证我校申报成果质量:1.论文类成果原则上优先推荐校B类期刊且是CSSCI期刊(不含扩展板)及以上刊物正式发表的论文;2.调查报告、决策咨询报告类成果须获得省级及以上单位采纳或省级领导肯定性批示。

  三、申报办法和申报程序

    (一)本届评奖采取网上申报方式。系统申报截止时间为2023年4月10日,申报者需按照申报通知要求登陆“福建社科评奖管理系统(http://220.160.53.10:8011)”进行用户注册,按照附件中的《填报说明》及《评审实施办法》的相关要求填写《福建省第十五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表》、《福建省第十五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审表》,待社科处初审通过后,在成果管理中的成果状态为“通过,请打印”,申报人可点击“打印”导出申报成果的《申报表》和《评审表》,打印2份提交至各单位科研秘书。

    特别提醒:申报成果需为pdf、jpg、png、jif格式且小于50MB才能上传,大于50MB的成果统一由各学院汇总后,发送到邮箱skccgk@fjnu.edu.cn,省评奖办后台上传。如在成果管理中的成果状态为“暂存”,表示成果未成功提交,“暂存”状态的成果,社科处无法查阅并初审。成功提交的成果状态为“待审核”并显示具体提交时间。

    (二)本届评奖省评奖办实行限额申报。为保证我校申报成果质量,各申报单位要坚持质量第一,按照政治标准与学术标准相统一的原则,根据分配的申报名额,切实做好申报遴选工作,并于2023年4月13日前将相关材料提交社科处。学院主要审查:

    (1)申报成果是否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和研究导向;

    (2)是否符合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有无知识产权等方面的争议;

    (3)申报资格、申报材料是否符合《成果奖实施办法》和申报通知有关规定,申报材料是否真实;

    (4)各学院要积极推荐优秀成果申报,并对申报成果进行优先顺序排序。

    (三)申报人在评奖系统上申报的成果、填写的《申报表》、《评审表》及相关证明材料必须同提交的纸质件一致,如有发现弄虚作假的,不但不予受理,还将记入“黑名单”。

  四、申报材料要求

    (一)纸质申报材料

    1.纸质材料包括:《汇总表》、《申报表》、《评审表》申报成果及相关证明材料。

    2.各类材料的装订报送要求

  (1)《申报表》和《评审表》各一式2份,统一用A4纸打印。

  (2)申报成果

  著作类、论文类、研究报告类成果纸质版一式1份(必须为原件)。

  (3)相关证明材料

  申报成果的相关证明材料附在《申报表》后,装订在一起。

  (4)《汇总表》

    经学院汇总、审核盖章的《汇总表》一式1份。《汇总表》务必认真审核,应与《申报表》、《评审表》和申报成果的信息一致。

    (二)电子版材料

    《汇总表》、《申报表》、《评审表》、《申报成果》发送到社科处邮箱skccgk@fjnu.edu.cn。

  五、其它事项

    1.申报成果无论获奖与否,均不退回。

    2.本届评奖不收取申报费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名义向申报者收取任何费用。

    3.联系人:李绍锋,0591-22867459,电子邮箱:skccgk@fjnu.edu.cn。



附件:1.福建省第十五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审实施细则;

      2.福建省第十五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表——个人、集体(样表);

      3.福建省第十五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审表——著作类、论文类、研究报告类(样表);

      4.福建省第十五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成果汇总表;

      5.福建省第十五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学科评审组设置及代码表。

      6.《填写说明》 

    附件材料.rar  

    

  社会科学处

2023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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