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师讲堂”系列活动——专题讲座之七十八
主讲人:清华大学法学院 崔建远教授
时 间:2013年11月8日(星期五)上午10:20
地 点:致广楼2-101教室
承 办:法学院
主 办:教务处
专家简介:崔建远,男,河北省滦南县人。现任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凯原学者”,兼任中国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被评为第二届杰出中青年法学家,荣获教育部高等学校优秀青年教师奖,霍英东教育基金会青年教师奖,宝钢教育基金会优秀教师奖,清华大学教书育人奖,清华大学教学质量优秀奖,清华大学良师益友等荣誉。先后参与了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主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草案)》、《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草案)》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草案)》的研讨工作,参与了最高人民法院组织的多件司法解释草案以及疑难案件的研讨工作。
讲座摘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已于2012年3月31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45次会议通过,内容涉及买卖合同的成立及效力、标的物交付和所有权转移、标的物风险负担、标的物检验、违约责任等,本讲座将对该解释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解读与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