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关于开展教育部重点实验、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2023年度评估工作的通知》(教督厅函〔2023〕3号)文件要求,我校工业微生物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参加此次评估。按通知要求,现将工业微生物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评估总结报告予以校内公示。
材料公示地点:旗山校区行政楼508室,公示时间9月21日至9月28日,公示期内持有任何异议的,请将书面异议材料送交科技处平台与团队管理科,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文件。为便于核实查证,公正处理异议,请提出异议的单位或个人在书面材料上加盖单位公章或个人署名,并提供联系方式,以匿名方式提出的异议不予受理。
联系方式:科技处:0591-22867469,429809335@qq.com;
纪委(监察专员办)综合室、纪检监察室:0591-22867115。
科学技术处
2023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