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研究基地各研究团队:
根据《中共福建省委宣传部福建社会科学院关于开展2024年度福建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闽委宣发函〔2024〕47号)文件精神,现将《福建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2024年度课题指南》(以下简称《课题指南》)予以印发,2024年度福建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以下简称“省研究中心”)项目申报工作同时启动。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年度项目申报工作的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福建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省第十一次党代会和省委十一届三次、四次、五次全会精神,结合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深化拓展“深学争优、敢为争先、实干争效”行动,深入研究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科学体系、核心要义、实践要求,深入研究习近平同志在福建工作期间开创的重要理念和重大实践,推出一批有深度、有分量、有影响力的研究成果,为进一步丰富和发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奋力推动中国式现代化福建实践取得新突破贡献智慧和力量。
二、本年度省研究中心公开申报项目分为重大项目和一般项目,所有项目均列入省社科基金项目,申报者必须在申请书上注明申报类别。重大项目拟立15项左右,一般项目拟立80项左右,具体立项数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三、重大项目须按照课题指南中的选题原题目申报,一般项目可在选题方向范围内自拟题目申报。不符合课题指南选题方向的项目不予受理。
四、每个申报人只能申报一个项目。尚有省社科基金项目和省研究中心项目未完成结项的人员,不得申报2024年省研究中心项目。2024年已在研或获得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教育部相关项目立项的人员,不得再申报省研究中心项目。各有关单位要精心组织、认真指导、严格把关,做好申报项目的初选工作,把有研究价值的项目推荐上报,确保项目申报质量。
五、2024年度重大项目和一般项目完成时间均为2026年5月(具体时间以立项通知为准),预期成果以论文或研究报告为主,结项要求如下:
1.重大项目:
(1)项目负责人及课题组成员须以省研究中心或省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名义在中央“三报一刊”(《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经济日报》和《求是》杂志,下同)上刊发1篇理论阐释文章;
(2)成果形式为论文的,在满足条件(1)外,需至少公开发表2篇(含)以上学术论文或理论文章,其中在CSSCI来源期刊(不含扩展版)、北大中文核心期刊、《福建日报》(理论周刊)上发表不少于1篇;
(3)成果形式为研究报告的,在满足条件(1)外,需提供省部级及以上党委、政府领导的肯定性批示或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国家部委办公厅出具的采用及批示证明。
2.一般项目:
(1)成果形式为论文的,项目负责人及课题组成员至少要公开发表2篇(含)以上学术论文或理论文章,其中在CSSCI来源期刊(不含扩展版)、北大中文核心期刊、《福建日报》(理论周刊)上发表不少于1篇,或以省研究中心或省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名义在中央“三报一刊”上刊发1篇理论阐释文章;
(2)成果形式为研究报告的,需提供《政研专报》《调研文稿》《福建改革财经情况》《福建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成果要报》《福建社会科学院专报》等厅局级以上的部门内刊采用意见。
3.重大项目、一般项目结项时项目负责人均需提供一份最终成果,最终成果形式为研究报告或论文,必须是完成研究工作的综合性研究成果,不是零散的阶段性论文或调研材料的汇编,重大项目字数不少于2万字,一般项目字数不少于1万字。
六、申报福建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项目须填写并报送以下材料:
1.各单位、各研究团队须于5月17日前收集汇总本单位拟申报课题人员的《2024年度福建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项目申报清单》,并将电子文档以邮件方式发送到xcb@fjnu.edu.cn。学校汇总申报清单报省研究中心进行选题初审,初审合格方可继续提交后续申报材料。
2.6月17日前,各单位、各研究团队将通过选题初审人员的以下申报材料报校党委宣传部理论教育科(旗山校区行政楼706室):(1)《福建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项目申请书》一式4份;(2)各申报项目的《项目论证》活页一式17份。申报材料请同时发送电子邮件到xcb@fjnu.edu.cn,邮件标题注明“XX学院(单位)2024年省研究中心项目申报”。
七、项目申报过程中如需咨询,请与校党委宣传部理论教育科和研究基地办公室联系,联系人:林志富,电话:22867153。
附件: 附件1.福建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2024年度课题指南.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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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5月9日